10.3969/j.issn.1000-6958.2016.04.013
稻谷储存期限与脂肪酸值、大米新陈度显色关系探讨
稻谷在储存期间根据其脂肪酸值变化区间分为宜存、轻度不宜存和重度不宜存三类,按照《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国粮发[2004]266号)要求,长江以南地区稻谷正常储存年限为2年,长江以北地区稻谷正常储存年限为3年。超过储存期则应安排轮换,若不安排轮换增加储存年限时稻谷储存品质是否会产生大的变化,出库时是否会出现轻度甚至重度不宜存现象,或者出库时仍为宜存品质,如何杜绝粮食供应商利用其良好的储存品质“以陈顶新”进行储备粮补库现象。本文拟采取《大米新陈度快速测定方法》(DB12/T 245-2005)判断不同储存年限的稻谷显色状态,同时测定不同储存年限稻谷的脂肪酸值区间,最终通过稻谷的显色反应和脂肪酸值区间判断其新陈度。
稻谷、储存期限、脂肪酸值、大米、储存年限、储存品质、快速测定方法、重度、质量监管、显色反应、同时测定、实施办法、区间判断、粮食、北地区、长江、区间分、供应商、储备粮、状态
45
S5 ;TS2
2016-09-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5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