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8064.2019.06.003
论教育惩戒活动中教师对学生的尊重
与一般社会领域相比较,教育领域中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在尊重的目的、尊重的内容、尊重与被尊重的关系上具有特殊性.合理的教育惩戒体现了普遍性尊重所要求的"积极的评价",有助于学生赢得获得性尊重中"积极的评价".实践中,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要实现"对学生的尊重"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确立"合法合理实施惩戒就是尊重学生"的观念;始终将促进学生的发展作为教育惩戒的目的;强化普遍性尊重的意识,规范教育惩戒行为;将惩戒与关爱相结合,促使学生赢得获得性尊重.
教育惩戒、尊重、普遍性尊重、获得性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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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56(教师与学生)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面临的伦理困境及其应对策略研究"17YJA880034
2020-04-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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