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908/j.cnki.issn1673-1417.2023.01.0016
抵押权和租赁权之冲突解决与规则完善 ——原《物权法》第190条与《民法典》第405条的对比研究
《民法典》第405条在对原《物权法》第190条进行法律继承的基础上做了法律创新,对"抵押不破租赁"的原则进行适度的限制,以此降低抵押合同与租赁合同隐蔽性导致的市场风险,平衡出租人、承租人与抵押权人的利益.为了进一步规范抵押权和租赁权并存冲突的问题,可将"抵押权登记"作为时间节点规制两者冲突的处理,并将租赁权作为形式上的物权,以登记作为租赁权取得对抗效力的要件,以完善其公示机制.
抵押权、租赁权、抵押不破租赁、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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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23-04-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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