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417.2006.04.038
关于校园安全立法的若干思考
2002年教育部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在预防和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其自身的种种缺陷,也带来一定的消极影响,实施至今其实际效果离它的预期目的还有一定的差距.从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角度,呼吁尽快启动校园安全立法工作,从而为正确处理学校事故,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在此基础上重点阐发对校园安全立法方面的若干建议.
学生伤害事故、校园安全、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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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78.1(学校管理)
2007-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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