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宪法"节约条款"
"节约"作为一种法律价值,并非制宪者的"发明".中国古代先贤早就意识到节约的重要性,"节约"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蕴含了节俭和节制两层含义.1949年以后,不论政治形势如何变化,节约精神都贯穿于我国政法和文化传统之中.我国现行宪法中的"节约条款"不仅可以理解为一种经济政策的表达,而且可以从宪法和法律的整体目的与更宏大的历史文化背景出发,引申出一种法伦理学解释:呈现为"宪法规范"的"节约条款"同时宣示着一种法律伦理与政治伦理.宪法"节约条款"的意义不但体现在提倡节俭、合理消费、促进生产发展,而且有节制过分的欲望、塑造公民德性以及整顿吏治的维度,甚至后者更为重要.
宪法、节约、节制、德性、历史
DF2(国家法、宪法)
2023-09-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7页
127-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