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目标下消费者碳责任及其立法表达
"双碳"目标的提出和实现,需要在法制层面对碳减排责任进行合理分担和高效实施,而我国目前碳责任规范主要围绕着生产供给侧和生产者进行设计,对消费需求侧的碳减排问题、消费者碳责任的关注和规范远远不够.消费者的弱势地位、消费者主权自由的传统观念、消费行为的非营利性以及责任实现的便利性困境都阻碍着消费者碳责任的承担.对此,需要从全新视角,以低碳消费理论、气候正义理论以及"三重失灵"理论等层面来对消费者碳责任进行证成.当然,消费者与生产者存在着重大差异,其碳责任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有不同之处,需要根据消费者的特殊情况,划出合理的责任边界.在立法表达方面,应采取碳中和专项立法与关联法律协动立法相结合、柔性责任与刚性责任相结合等模式,并从购买、使用和废弃物处置多环节以及全过程来构建消费者碳责任的规范体系.
"双碳"目标、消费者、碳责任、立法表达
DF46(经济法、财政法)
2023-03-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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