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5984/j.cnki.1005-9512.2022.11.008
现代金融体系视野下的金融法:理念信守与制度表达
金融法理念是金融法的应然规定性和思想灵魂.现代金融体系视野下的金融法理念包括社会本位、契约治理、包容审慎三重向度.其要求金融法在健全高度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上,采取"内生与外生相结合,以内生为主"的发展模式;在健全高度适应性的现代金融体系上,遵循"诱致与强制相结合,以诱致为主"的变迁路径;在健全高度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体系上,选择"市场和政府相结合,以市场为主"的行进道路.我国金融法的制度表达理应信守上述理念.
现代金融体系、金融法理念、社会本位、契约治理、包容审慎
DF438(经济法、财政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1CFX083
2022-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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