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5984/j.cnki.1005-9512.2022.11.012
论全国人大作为"四个机关"
从党与政权关系的角度而言,全国人大担当政治机关角色.在革命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初期,党领导人民通过政治机关缔造国家政权;在建设和改革时期,党领导人民通过政治机关执掌国家政权.从人民与政权关系的角度而言,全国人大作为代表机关,整合与表达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作为代表机关需要回答:代表何以可能,代表谁,谁来代表,以及怎样代表.在解答上述问题时,全国人大的代表机关属性难以内部逻辑自洽,需要经其政治机关的属性来建构代表制.从决策与执行关系的角度而言,全国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发挥组织性功能,在权力一元化的基础上展开职权分工.从具体履职的角度而言,全国人大作为工作机关,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全国人大的四重机构属性之间存在政治逻辑和法治逻辑的紧密互动,并在特定语境下存在内部张力.进一步强化全国人大的四重机构属性,亟需整合政治代表制和法律代表制,适当配置全国人大与其常设机关的职权,积极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和监督权,协调工作中的政策问题和法律技术问题.
全国人大、政治机关、代表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
DF2(国家法、宪法)
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杰出学者支持计划资助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2022-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5页
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