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5984/j.cnki.1005-9512.2022.08.003
刑法教义学与刑法社会学的冲突与融合
刑法教义学与刑法社会学的对立与冲突,属于"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的研究视角差异.其妥协与融合,是刑法教义学以法条司法实践适用为研究导向提炼规则、抽象教义,与刑法社会学以刑法实践运作规律为研究目标观察变量、总结经验,在刑法实践场域"相遇"后必然呈现出的法律现象.在文本规范与裁判规范之间、案件法律结构与案件社会结构之间、法理学模式与社会学模式之间,它们相互支撑、如影随形.刑法教义学为体,刑法社会学为用.
刑法教义学、刑法社会学、对立与冲突、妥协与融合、实践场域
DF61(刑法)
2022-10-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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