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5984/j.cnki.1005-9512.2022.08.010
《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回应性特征与系统性反思
《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立法动因在于对社会现象、对法秩序统一的要求、对国家政策调整的回应,在回应性修法理念的指导下,《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总体特征表现为重刑化和轻罪罪名大量入法的犯罪化趋势.修法对现实的回应是刑法社会属性的应然要求,但是过度回应的修法理念也导致了刑法部分条文的设置缺乏协调性、前科消灭制度的依然缺失以及刑法功能的错误定位等不足.对过度回应的修法理念应当进行反思,在未来刑法的修法过程中,应当在回应性与前瞻性之间保持平衡,应当更多关注除罪化的制度建设,抑制犯罪化、重刑化的倾向.
《刑法修正案(十一)》、回应性特征、立法走向、系统性反思
DF611(刑法)
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20SFB4029
2022-10-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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