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5984/j.cnki.1005-9512.2022.08.009
平台用工劳动基准的建构路径
平台用工劳动基准旨在形成平台经济下灵活就业从业者的基本劳动条件.当前政策组合中的劳动基准规范属于雇主义务型劳动基准,以《最低工资规定》中的"正常劳动"和"劳动定额"为工具,试图将基于从属性劳动的劳动基准构造适用于平台用工.但平台用工因灵活性与自主性已突破"劳动过程受拘束"的劳动形态及劳动基准的雇主义务法理,形成承揽合同社会化的新形态,应探索基于经济从属性的任务计量型劳动基准,控制承揽任务单价、连续性和总量,并建立算法知情与集体同意规则,在劳动基准立法中采取"独立专章"的制度建构路径,在劳动条件领域推动劳动二分法向三分法转型.
平台用工、劳动基准、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算法
DF47(经济法、财政法)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9XJC820002
2022-10-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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