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5984/j.cnki.1005-9512.2022.07.004
刑罚适应性的确立与确证研究
适应性是现代社会的核心特性.现代法治社会必然也会遭遇适应性问题如何有效化解的现实瓶颈.延伸至刑罚适用领域,确定性和灵活性是其基本特性,适应性则是其核心特性.刑罚适应性的内涵是在刑事法治理念的支配下,通过有效消解确定性与灵活性间的紧张关系,从而积极促进法律的适应性在制刑、量刑和行刑三个重要环节中有序而合理的实现.刑罚适应性的外延较为广泛,几乎囊括包括刑罚适用在内的社会生活的各个面向.刑罚适应性同时能够协调诸如成本与效益、报应与预防、威慑性与宽和性、惩罚性与人道性、公正性与个别化等刑罚基本关系范畴.概言之,刑罚适应性概念的提出既注重对具体问题的分析和解决,也基本满足刑罚本身对制度实践理性的价值追求.应当在刑罚论研究中提倡并践行刑罚适应性的理念、理论、制度及其相关命题.
适应性、刑罚确定性、刑罚灵活性、刑罚适应性、刑事法治
DF613(刑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1BFX179
2022-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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