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5984/j.cnki.1005-9512.2022.02.010
刑事诉讼构造之理论传承与知识延拓——以认知科学为视角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不少学者围绕刑事诉讼构造展开争鸣,其学术影响延续至今.当前"以审判为中心"与"认罪认罚从宽"的重要理论基础之一正是刑事诉讼构造,但改革的瓶颈同样也是由刑事诉讼构造理论的发展停滞所导致的.刑事诉讼构造应当回归以"人"为本的思维进路,与具备"硬科学"基础的认知构造进行理论对话,遵循人类特定的认知方式和决策逻辑:借助"一阶认知"与"二阶认知"的概念界分,强化司法裁判者及其认知决策的终局和中立地位,重塑刑事司法权力配置与运行的横向结构及纵向引导,确立审前程序与审判程序之间的"双重横向构造"以及"双向纵向互动",并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在部分案件中进行构造上的调整,使得"认知交互"与"认知递进"贯穿程序始终,进而借助立体诉讼构造将刑事诉讼塑造为去除认知偏差以确保正确决策的过程.
诉讼构造、认知构造、二阶认知、认知交互、认知递进
DF73(诉讼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1CFX073
2022-04-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4页
128-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