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5984/j.cnki.1005-9512.2022.02.013
"双碳"目标下的公益诉讼制度构建
"双碳"目标的实现是新时代提高人类生活质量的必经之路,从国家义务出发,一是要采取自上而下相应的"减排"政策和市场交易,二是要有妥善的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作为保障"双碳"目标实现的有效路径,需要宪法、行政法、民法、社会法等不同法律部门之间的整体协调衔接.构建契合"双碳"目标实现的公益诉讼制度,在气候公益诉讼当事人的选择上,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提起诉讼中的作用;在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上,要根据碳排放利益的特殊性,进一步明确生态损害赔偿在公益诉讼制度下的运用;要逐步探索进行有限的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合并以及民事公益诉讼、民事私益诉讼合并,并把握好当事人适格的判断.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需要契合"双碳"目标,能够为"双碳"目标的实现提供治理性的司法保障.
碳排放、公共利益、生态文明、公益诉讼
DF7(诉讼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BFX083
2022-04-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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