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作人员骗取差旅费行为的定性研究
对于国家工作人员骗取差旅费行为的定性,我国刑法学界存在贪污说与诈骗说之争.赞成贪污说的观点肯定该行为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但没有论证清楚其所利用的是何种职务上的便利.赞成诈骗说的观点否定该行为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但是该观点混淆了职务犯罪与普通侵财犯罪的教义学界限.贪污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本质是行使公共权力,国家工作人员骗取差旅费的行为,应定性为贪污罪,其所行使的公共权力是职务消费权,职务消费权属于衍生性的公共权力.
差旅费;贪污罪;诈骗罪;职务便利;职务消费权
DF625(刑法)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终身刑导入刑法衍生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9YJA820003
2021-1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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