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建构路径
我国未成年人司法的制度构建不应当继续停留在成年人司法的例外规定层面,而是需要一个专门的解决方案.考察各国少年法所体现出的福利性、保护性乃至惩罚性特征可知,我国应当形成具有专门、独立性质和福利色彩的综合性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具体思路是,在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综合保护原则、比例原则、专门保护原则的前提下,进一步提炼未成年人的司法规则,系统建构包含适合罪错未成年人的保护处分措施、注重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权利与救助的临时性保护措施、从仅仅关注未成年人罪错行为扩展为包括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利的综合司法保护、国家主导多元化主体共治的保护体系在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
未成年人、司法制度、中国特色
DF8(司法制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8AFX010
2021-07-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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