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刑事速裁缺席审判选择权的构建与运行机制研究
在刑事速裁程序中,庭审的形式化和量刑建议的精准化几乎消弭了被告人出席庭审的传统价值;被告人参加庭审,除了会消耗个人的时间利益、经济利益、增加心理负担以外,还会降低诉讼效率、损耗司法资源.赋予被告人速裁缺席审判选择权,既符合被告人的主体性理论,又符合多方诉讼主体的内在利益诉求,同时既具有宪法和法律基础,又具有正当性.被告人速裁缺席审判选择权的有效运行,除了需要建立明确的规则体系以外,还离不开虚假型认罪过滤机制、律师有效辩护机制和认罪认罚自愿性司法审查替代机制的保障.
刑事诉讼、刑事速裁程序、被告人、缺席审判、选择权
DF90(国际法)
2020-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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