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算法排他权:破除算法偏见的路径选择
算法属于计算技术和人工智能的核心技术.伴随着算法日益介入人类社会生活,被算法不透明(即算法黑箱)所遮蔽的算法偏见问题日趋严重,特别是在算法被应用于公权力行使的场合,它加剧了社会不平等、侵害个人权利等问题.现有的解决方案是构建算法透明度与算法可解释规则,但它难以完美地解决算法偏见的问题,还侵害了算法开发者的商业秘密.为了增加算法的透明度,可借鉴保护药品数据的管制性排他权制度,以算法公开(保存源代码)为对价赋予算法开发者一定期限内的市场排他权.将管制性排他权模式移植至算法保护,其基本规制目的是克服对算法监督的困难.算法排他权不会排斥算法受其他知识产权的保护.
算法排他权、算法规制、算法偏见、算法透明度、商业秘密
DF529(民法)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知识产权公共领域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7ZDA139
2020-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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