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与环境行政互动式执法
环境行政执法是生态环境治理的核心内容,我国环境行政执法以威慑式执法为主,执法实践陷入执法者与违法者对立冲突之困境,需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为契机,向新的执法方式转变和发展.随着环境立法的发展,我国环境治理模式经历了从政府管制到政府与社会二元合作模式,再到政府、企业、社会公众三元互动模式的转变,形成了新时期社会共治的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社会共治理论相契合.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为构建环境行政互动式执法系统提供了互动前提与理论支撑.以此为基础,环境行政互动式执法的实现需要生态环境行政机关让渡权力空间,以吸纳企业协商和公众参与.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治理现代化、环境行政执法、社会共治
DF469(经济法、财政法)
2020-07-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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