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在学位撤销案件中如何进行审查——基于司法审查强度的裁判反思
通过对1998年至2020年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公开发布的学位撤销案件进行爬梳可以发现,高校撤销学位的事由主要集中在学历证明伪造和科研论文造假,兼有学术性和非学术性;法院对高校撤销学位决定的司法审查强度基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法律程序的不同而存在差异性的界分.为了维系学术自由与司法审查之间的平衡,并实质性地解决教育行政争议,人民法院应根据学术性事由和非学术性事由、正式程序和非正式程序的区分来建构二元化的事实认定审查标准,强化对学位撤销构成要件审查的释法说理,并审慎对待学位撤销决定的程序违法、审慎适用撤销判决,避免“程序空转”和“虚置诉讼”.
学位、学位撤销、司法审查强度、学术自由
DF74(诉讼法)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委托项目“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研究”项目编号:17@ZH014
2020-07-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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