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中国拥有钓鱼岛主权的证据链构造

引用
传统上,对于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我国学界通常以历史证据和地图证据主张作为论证的逻辑起点,缺乏结合证据规则进行的论证.在论证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时,应当对证据主张的逻辑与证据链构造逻辑予以区分,并可借鉴国际法院适用的证据分量大小认定规则,确立“历史证据/相关条约”作为论证钓鱼岛归属中国的逻辑进路,辅之以其他层级关键证据,赋予其决定性分量,以构造出拥有钓鱼岛主权层级结构分明、环环相扣的完整证据链,历史证据与《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条约共同确证了钓鱼岛主权回归中国,构筑证明钓鱼岛主权属中国所有的总证据链的第一子证据链;中国对钓鱼岛进行有效管辖及其相关证据构成第二子证据链;中国、日本和第三方证明钓鱼岛主权归属中国的地图等证据,构成第三子证据链.

钓鱼岛、证据链、领土主权、国际法院

DF935(国际法)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海洋命运共同体视野下的中国海洋权益保护研究”项目编号:19VHQ009

2020-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90-10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政治与法律

1005-9512

31-1106/D

2020,(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