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的证明难题及其破解——激活正当防卫制度适用的程序向度
正当防卫之司法冷遇,在一系列典型案例的影响下似乎逐步走向缓解,为了避免激活正当防卫制度适用成为“昙花一现”的实践风潮,需要在正当防卫理论上实现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积极对话.近期认定正当防卫的典型案例中,控方均主动承担了正当防卫的证明责任,就我国刑事诉讼的实际样态而言,这的确是更加合理的选择.囿于犯罪论体系的先天不足、主观性事实的证明难度以及对书面证言的依赖,正当防卫之证明绝非易事,需要探索足以长期、有效助力于激活正当防卫制度适用的证明模式.有效兼顾经验法则与证据规则、指引实体要件之程序推进的“整体主义”证明模式即是可能之选择,在正当防卫的证明过程中,需要注重经验法则与“概括”的合理运用,形成“环环相扣”的证明而非强求“印证”,并容纳产生合理怀疑的多元化形式.
正当防卫、积极抗辩、主观事实、证明责任、证明模式、合理怀疑
DF713(诉讼法)
本文系中国法学会部级研究课题“印证证明模式运作样态实证研究”[项目编号:CLS2018 Y14;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课题“犯罪论体系的程序性功能及其应用研究”
2020-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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