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网络犯罪规范模式的理论形塑——基于信息中心与数据中心的范式比较
德国和日本继受了《网络犯罪公约》以数据为中心的网络犯罪规制模式的理论范式,我国则基于本国网络犯罪治理情况和刑法条文形成了以信息为中心的网络犯罪规制模式的理论范式.此种方式选择的区别与社会价值观念、犯罪追诉标准等差异有关,并且影响了网络犯罪行为类型的模式.我国应进一步探索和发展信息中心的网络犯罪规范模式,基于体系化和前瞻性的视角予以完善.
网络犯罪、规范模式、信息范式、数据范式、行为类型
DF626(刑法)
2018年度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基于动态可识别性的公民个人信息权刑法保护范围研究”18SFB2017
2019-12-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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