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论我国民法典中侵害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规则

引用
我国《商标法》已经规定了侵害商标权的惩罚性赔偿规则,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仍有必要规定侵害知识产权惩罚性的一般规则.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只是作为损害赔偿的例外而适用,为了防止该制度被滥用,有必要通过明确行为人必须具有主观故意,且客观上必须构成情节严重,并通过赔偿数额的限制,作为侵害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适用的限制,从而保障我国民法典中侵害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规则的准确适用.

民法典、惩罚性赔偿、故意、情节严重

DF51(民法)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人格权保护立法研究”项目18ZDA143的成果

2019-09-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95-10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政治与法律

1005-9512

31-1106/D

2019,(8)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