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法》修改草案中开放许可制度设计之完善
我国《专利法》第四次修改的草案稿引入了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可以促进专利技术的实施,有助于减少专利诉讼.该草案稿中的专利开放许可制度设计尊重了市场机制,对专利权人的吸引不足,缺乏对专利权人欺诈行为的制约,对许可交易效率的保障也不充分.应借鉴域外相关有益经验,扩大开放许可声明人范围,除了专利权人之外,还应允许专利申请人提出专利开放许可声明;明确开放许可人享受专利年费减半的优惠;惩罚开放许可专利人的欺诈行为;赋予专利行政机构对许可费进行裁决的职权.
专利开放许可、专利实施、专利法修改、德国专利法
DF523.2(民法)
2019-06-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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