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法理论的再认识——以消费者运动与私法基础为观察重点
中国消费者法领域近年来呈现出较多实践问题, 而这些问题单纯依靠法律文本似乎难以找到解释基础与答案.消费者法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性法律, 消费者运动与私法制度作为消费者法产生的基础与重要推动力, 两者的作用不容忽视.世界范围内的消费者运动历经百余年, 从与经营者"对抗"转向对被定型为"弱而愚"的消费者持批判与否定态度, 更致力于追求消费者自我成长.私法 (大陆法系) 或合同法 (英美法系) 对自然人成为消费者主体之前的人格塑造极为重要, 其深刻影响着消费者法哲学、消费者法定位与消费者权利构造.事实上, 消费者权利在大陆法系国家、英美法系国家与中国呈现出不同的制定法脉络, 并且此种权利体系受私法之固有法特性影响颇深.这一系列制度基础与因素都影响着消费者法的走向.
消费者法、消费者运动、消费者权利、法律人格
DF414(经济法、财政法)
2019-06-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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