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犯因果关系:反思性检讨与教义学重塑
就帮助犯既遂的结果归责而言,学理上尽管在形式上均认可因果关系乃其必要条件,但在具体论证过程中则通过将条件关系缓和为促进关系,实现了有别于传统因果关系理论体系的路径转型.在帮助犯因果关系的判定中以“促进关系”替代“条件关系”的本质是一种“风险增加”概念的具体运用,与帮助行为结果犯属性相悖,也无法证立共犯因果性的特殊化.帮助行为所引发之不法构成要件事实,包括正犯行为本身也包括构成要件结果,两者之间因果关系之判断应采用合法则性条件说.
帮助犯、风险、因果关系
DF611(刑法)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网络共犯归责模式的教义学检讨与重塑”[课题CLS2017D54]的研究成果
2019-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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