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儿童福利立法:时机、模式与难点
推进儿童福利立法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儿童福利事故的频发、政策的转向与法制建设的滞后构成了中国儿童福利立法的时机.考量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福利政策、历史文化等因素,儿童福利立法宜选取普惠式、社会参与式、综合式的模式.推进儿童福利立法需科学定位儿童福利法、准确界定儿童福利法的内容并合理配比各主体间的义务.儿童福利法的科学定位既要考虑该法与专门性儿童法之间的异同,又要兼顾与非专门性儿童法之间的调适和衔接,以确立和维持不同法律的立法空间.儿童福利法内容的准确界定需在整合现有儿童福利法制资源的前提下调和相关制度的冲突,以发挥不同儿童福利保障制度的协同功效.儿童福利法义务的合理配比要求明确划定国家、家庭、社会三者之间的边界,构建各责任主体间的良性互动机制,以提升儿童服务供给的公平与效率.
儿童福利、立法时机、立法模式、立法难点
DF391.3(行政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儿童虐待及其公权干预研究”16BFX152;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中国儿童福利立法问题研究”15SFB2037
2019-03-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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