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见代理体系构造探究
表见代理是为维护善意相对人信赖利益而设计的广义无权代理,与狭义无权代理不同,其主要特点是允许相对人直接要求本人承担有权代理后果.表见代理虽有不同类型,但以信赖代理人享有或持续享有代理权或信赖本人有授权外观为基础,适用时除了需要考察有代理外观而无实质授权的客观要件外,更需合理认定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这一主观要件,并应明确由本人负相对人非善意证明责任,相对人则需证明自己无过失,以充分兼顾和平衡各方利益,使表见代理制度的效用得到发挥.
表见代理、无权代理、善意相对人、证明责任
DF51(民法)
上海市教委第五期重点学科“民法与知识产权”J51104
2019-03-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127-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