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金融监管合作:现状、问题和法制出路
跨境金融监管合作包括双边和多边两种途径.双边途径以美国跨境证券监管合作为代表,主要通过谅解备忘录、监管对话和技术援助等方式开展.多边途径根据参与主体及合作方式的不同,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国际组织模式、非正式国家集团模式和跨政府网络模式.以软法为主导的国际金融监管规则缺乏“硬约束”、国际金融监管标准的实施和监督机制严重不足、危机驱动型的监管合作缺乏持久性和稳定性,是跨境金融监管合作的主要问题和障碍所在.完善跨境金融监管的远景目标是建立一个以多边条约为基础,能够制定、实施和监督执行有约束力国际规则的全球金融监管(合作)组织,其近期对策是充分利用现有国际机构和机制,系统性地“硬化”相关软法性规则,加强其约束性、执行力和实施效果.
跨境金融监管、国际金融监管、监管合作、监管协调、软法、全球金融危机
DF438(经济法、财政法)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项目“‘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国际经济法律问题研究”2017GJFSB01
2019-03-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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