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编纂视角下信息删除权建构
实践中,信息删除权是大数据时代信息保护立法的需要,是互联网时代市场经营主体和其他机构得以日常运营的需要;理论上,信息删除权的创设是人权保障的要求,也是其人格权之属性使然.编纂我国民法典时需要考虑信息删除权.从权利体系上分析,信息删除权是个人信息权的子权利,是新型的民事权利.从技术安排的角度看,对信息删除权的依据、法律概念、法律属性、权利义务主体、保护标准、民事责任的分析和论证,有助于为我国民法典中信息删除权的设计提供一种思路.
信息删除权、信息权、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
DF529(民法)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法律保障机制研究”13&ZD181;安徽师范大学2016年校培育基金人才培育项目24;安徽师范大学2014年博士科研启动项目项目2014bsqdjj08的研究成果
2018-06-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2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