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行政执法导向的法律”——一种对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立法思路的思考
法律可以分为可直接作为司法裁判依据的“司法适用导向的法律”与依赖立法裁量和行政裁量将立法意图具体化的“行政执法导向的法律”.前者的立法文本注重明确、具体,后者包含大量“愿景性规范”.作为典型的“行政执法导向的法律”,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条文不可避免地存在大量原则性、抽象性的内容,使用的术语也存在大量的不确定法律概念和模糊性术语.“愿景性规范”揭示了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央(国家)对民族自治地方的优惠照顾”的本质属性,也决定了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修改的思路.
民族区域自治法、司法适用导向、行政执法导向、愿景性规范
DF2(国家法、宪法)
作者主持的201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西南边疆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研究”15BFX043
2018-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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