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相对论下刑民实体冲突及其调适
利用“合法”民商事手段实施“犯罪”的案件在实践中屡屡出现,如何认定成为难题,这实际上涉及的是刑民实体冲突问题.刑民实体冲突是刑民交叉的下位概念,不同于刑民程序冲突,除了刑民(狭义)冲突还包括刑法和商法的冲突.同一客观事实,在刑事司法与民商事诉讼中可能得到完全不同的认定,这是刑民实体冲突产生的主要原因.此外,刑法与民法及商法在价值理念、技术特征、思维方式等方面的差异,也是冲突产生的原因.从刑法理论分析,对于民商法未禁止的行为能否认定为犯罪的回答,涉及“违法一元论”与“违法相对论”的争议,后者更适合我国刑事司法的理论与实践.在坚持“违法相对论”前提下,刑事实质可以刺破民商事表象.“刑破民”要大胆,“刑破商”要谨慎.
民事合法、犯罪、表象、实质、违法相对论
DF623(刑法)
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信息化条件下特大城市犯罪治理研究”17BFX188
2018-0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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