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构建的基准与进路
在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视野下解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既能为制度的长远发展提供价值基准,也能拓宽制度研究的视野和维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试图并且能够规范政府经济行为、制约政府经济权力,这可以从多个角度得以印证.在权利本位观念映照下,公平竞争审查的根本目的是对权利的保障;如何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达到权力制约之目的,关键是在肯定“自我审查”现实合理性的基础上,通过多主体的联动监督促使制度有效落实.对利害关系人、消费者及社会公众知情权的保障和外部监督的实现,第三方评估的有序展开,竞争文化的培育和强化,能够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权利的保障,进而以权利制约权力.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权力制约、权利保障、自我审查、权利本位
DF414(经济法、财政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竞争性国有企业改革路径的法律困境和出路”12BF088;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供给侧改革背景下相关司法对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项目部分研究成果
2017-1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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