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移植与创制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属于美国力雅的TRIPS-Plus规则,它强化了原研药的专利保护水平,直接影响学名药的上市.不同国家的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产生了不同的经济后果.在比较法上,欧盟与印度等国反对专利链接制度,其本质是保护国内的学名药(或仿制药)产业.在不负有相应的国际义务、国内制药业以学名药生产为主的背景下,我国应该慎言移植美国式的药品专利链接制度;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变化,不宜通过制定行政规章的方式进行制度移植.我国应废除《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且不宜在我国《专利法》上将申请药品上市的行为规定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而应在我国《药品管理法》中建立以信息公示为中心的专利链接制度.
专利链接、原研药、学名药、公共健康、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DF523.2(民法)
中国法学会2015年项目“药品创新激励机制研究”[项目CLS2015D129]的中期研究成果
2017-09-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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