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安全法律的冲突协调与制度完善
管控国际海事安全风险的法律途径主要包括国家单边海事制度、国际海事条约和区域性海事制度安排.海上运输的跨区域性、海事风险的互通性和海事权益的全球性,使得管控国际海事安全风险的法律途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冲突,在相当程度上减弱了这些法律预设的效果.解决国际海事安全法律冲突的较优路径是构建协同性强的区域性海事制度安排.在解决国际海事安全法律体系构成的内在自洽性基础上,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国际海事安全法律制度,包括限缩国际海事安全管控事项、构建船舶检查制度、健全海事生态保护应急制度和完善船员安全法律制度.只有通过外部的冲突协调和内部的制度完善,才能共同构建通畅安全高效的海上运输通道.
国际海事安全、国际海事条约、区域性海事制度安排、海事生态保护应急制度
DF935(国际法)
2016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海上人工岛屿理论与实践的法律研究”16YJC820041;201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一般项目“海上防空识别区理论与实践的法律研究”14BFX128
2017-07-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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