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业垄断的司法破除与局限——从指导性案例5号鲁潍案的影响与后续发展谈起
指导性案例5号鲁潍案自发布之日起便受到学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鲁潍案一方面强调了法院对规章的有限审查权,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司法对于破除盐业垄断体制的推动作用.然而该案发布近五年来,其指导司法适用的情况与最高人民法院的预期颇有不同.尽管鲁潍案对后续盐业管理领域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产生了重大影响,但这种影响部分来自于对鲁潍案裁判要点的遵循甚至超越,部分来自于法院对地方规定的变通解释.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于鲁潍案的判决也采取了相应的对策,执法手段的变化使得该领域案件的讨论已经不再停留于鲁潍案本身,而是牵涉到越来越多的法律问题,对鲁潍案的适用提出了新的挑战,也导致工业盐管理领域的管制即便在鲁潍案发布之后仍以新的形式进行.这种现象是我国盐业管理体制的内在局限造成的,这也对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盐业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启示和要求.
指导性案例、盐业体制改革、行政诉讼、案例研究
DF3(行政法)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构建中国特色案例制度的综合系统研究”项目16ZDA068的研究成果之一
2017-05-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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