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反垄断的法律规制
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的滥用问题,已成为全球反垄断执法机构与学者们关注的重点与热点.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的滥用具有反竞争效果,国际标准组织要求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向第三方作出的基于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的许可承诺难以有效规制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的滥用.我国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反垄断法律规制存在缺陷,应当完善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滥用的反垄断法律规制,其具体路径是:理论上厘清契约自由与国家干预的关系,遵循社会公共利益原则,并从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反垄断法律规制路径选择、反垄断法律规制分析方法、如何界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如何认定标准必要专利权人的故意以及标准实施者善意标准等方面完善法律规制措施、制定法律规制指南.
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法律规制
DF414(经济法、财政法)
2017-03-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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