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参与行政公益诉讼理论与实践的若干问题探讨
当前行政公益诉讼在全国多个省份开展试点,与过往对公共利益的保护相比,行政公益诉讼在多方面取得了突破.囿于该制度在我国运行时间不长且欠缺有益经验,通过对实践中相关案例的分析,发现该制度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解决,如受案范围狭窄未达到公众对公益诉讼的期待,检察机关的特殊身份影响法院审判主导地位,缺乏检察机关承担败诉后果的规定,过高的胜诉率将增加滥诉的风险等.探究以上问题的理论与现实逻辑,妥善解决试点中的种种困惑,才能化繁为简地构建常规化的行政公益诉讼模式,使其发挥理想的效果,成为保护公益的重要法器.破解以上实践难题,需完善具体的公益诉讼制度,从立法体系中定义公益的范围,明确检察机关参与公益诉讼的地位,有效处理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平衡.
检察机关、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DF74(诉讼法)
2014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研究”14JZD003
2017-0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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