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实质立法观及其中国适用
立法的合法性问题是立法学领域内一个恒久的历史命题.它以立法的合法性问题为轴心,分别以形式立法观与实质立法观两种立法观念来影响国家立法.立法观念与民主水平的差异,导致各国在立法的思想渊源、立法形式以及法学理论等方面均存在差异.在强调“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当下,我国立法应当顺应民主、人本的法治潮流,逐步从形式立法观转向实质立法观,并进一步推动国家立法同人权保障、民间规范以及立法方法论的衔接.
合法性、形式主义、实质主义、立法学、法治
DF20(国家法、宪法)
2016-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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