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上“国事活动”的涵义与监督
我国宪法文本上的“国事活动”条款旨在确认与规范国家主席开展元首外交的实践.“国事活动”在法律规范中的使用习惯以及规范元首外交的修宪意图,表明“国事活动”条款扩展了国家主席在外交领域的职权,并赋予其行使该职权的自主性.“进行国事活动”与“接受外国使节”具有相似的逻辑关系,共同延伸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范内涵,体现“国事活动”职权的象征性和程序授权性特征.国家主席作为“国事活动”条款的规范主体,根据其宪法地位和其他宪法职权,亦难以从“国事活动”条款解释出国家主席在外交领域实权化的结论.“国事活动”作为概括性条款,具体内涵应通过国家立法和宪法解释不断阐明.国家主席和其他国家机关均应遵守“国事活动”条款的规范约束,并完善相应的制约与监督机制.
国家主席、国事活动、宪法解释、元首外交、“三位一体”权力结构
DF2(国家法、宪法)
2016-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6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