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犯罪的刑法应对新理念
网络犯罪类型之传统划分,或从网络犯罪纵向发展维度出发,或从其所侵害的法益出发,它们均仅停留于认知阶段,却不能为网络犯罪的刑法规制提供更具方向性、针对性的思路.重新划分网络犯罪类型应注重以传统犯罪为参照标准,将网络犯罪分为与传统犯罪本质无异的犯罪、较传统犯罪呈危害“量变”的犯罪、较传统犯罪呈危害“质变”的犯罪三个类别.“该宽则宽”、“该严则严”、“分而治之”是网络时代下最为妥适的刑法理念.对网络犯罪一律从严、从重、从早打击的观念似有不妥,应予纠正.
网络犯罪、类型、划分标准、刑法理念
DF611(刑法)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涉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法律规制研究”14ZDB147
2016-10-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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