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合作治理中公共利益的维护
由行政系统主导的合作治理已经成为当代行政法治的基本方式之一.由于行政合作治理是一种多主体的治理,如何在治理过程中不偏离原来的目标,尤其是如何在治理过程中维护公共利益,是相关主体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我国的合作治理尚处于起步阶段,理论和实践对合作治理中的利益关系尚未进行系统研究和有效应对,更谈不上量化分析,使得合作治理存在着阻碍或者侵害公共利益的风险.为此,应当对合作治理中的公共利益作出法律上的界定;构造合作治理中公共利益的体系;确立公共利益维护的方式;设定公共利益维护的程序规则.
合作治理、公共利益、程序规则、行政合同、行政法治
DF3(行政法)
2016-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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