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刑的宪法学反思与改良
我国《刑法》规定的剥夺政治权利刑存在着诸多疏漏与缺陷:从法律体系上看,其与宪法权利存有龃龉;从其历史演进上看,其打击对象和刑罚内容的范围明显扩张过度;从实施效果来看,其负面效应较为明显;从域外各国刑罚的发展趋势来看,其与主流趋势未能充分融合.有鉴于此,学者们提出相应的“保守方案”与“激进方案”,意图完善现有制度,然而这两个方案仍然存在种种难题,取其中道、融其优点的“改良方案”应运而生,可框正剥夺政治权利刑之偏误.
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刑、表达自由、改良方案
DF612(刑法)
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法治中国建设若干创新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14AZD136;中国法学会2014年度部级法学研究重点课题“建设法治中国的若干理论与实践问题”项目标号:GLS2014B01的阶段性成果,并受奥斯陆大学挪威人权研究中心访问学者研究项目资助
2016-07-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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