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滥诉治理的法理思考
本质上,恶意诉讼、诉讼欺诈和虚假诉讼都是诉讼失范的表现形式.当前我国在规制诉讼失范现象的立法与司法的努力中所表现出来的对策离散性,很大程度上缘于对现象认知的碎片化.中外经验表明,滥用诉讼程序是能够整合各种诉讼失范现象的上位概念,能够涵盖滥用诉权、滥用诉讼权利及其他形态的滥诉行为.以此为基础,对滥用诉讼程序行为的认定需要适当降低标准,同时,为防止制裁的扩大化,又应施以柔性制裁并增设必要的救济途径.
滥用诉讼程序、滥用诉权、滥用诉讼权利、恶意诉讼、诉讼欺诈
DF711(诉讼法)
2016-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3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