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评估成果应用法治化问题与对策
在地方立法评估的基础上形成具有拘束力的地方立法评估成果,并确保该成果得以具体应用,具有重要价值.在地方立法评估成果应用方面,我国目前存在着相关的理论研究匮乏、没有明确的立法以及地方立法评估成果应用的保障机制阙如等诸多问题.为真正实现地方立法评估制度设置的宗旨,必须加强理论研究,以期为地方立法评估成果的应用提供智力支持,充实完善地方立法评估子制度,构建地方立法评估成果应用制度,建构地方立法评估成果报告的评价与奖惩机制,构建评估成果应用的问责机制,从而提升地方立法评估成果应用的法治化水准.
地方立法、地方立法评估、地方立法评估成果应用、法治化
DF01(法的理论(法学))
2013年度“广东省地方立法理论研究基地广东海洋大学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平台”项目GD0U2013050115的研究成果
2016-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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