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512.2015.10.004
论贪污罪、受贿罪中的“情节”——以高官贪腐案中裁判考量因素的实证分析为切入点
随着《刑法修正案(九)》的通过,贪污罪与受贿罪的定罪量刑因素从数额为主、情节作为加重量刑要素改为数额与情节并列作为定罪量刑要素.在此新的立法模式下,数额要素将发挥怎样不同的影响、哪些情节需要在司法裁判中予以重点关注,是亟需研究的问题.此次我国刑法修改之前的数额与情节的实证样态是一个可资借鉴的参考范本,其中高官贪腐案作为贪污罪和受贿罪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一个类型,集中表征了数额与情节的运作态势,可以作为研究这个范本的样本.在贪污罪和贿赂罪中,案件的法律结构必然是定罪量刑的主要基准,但案件的社会结构也会对裁判产生重大影响且对量刑影响尤甚.是否存在其他违法犯罪、被请托行为的性质、对公民和国家的损害程度、退赃、悔罪表现等情节可予以重点关注.
高官贪腐犯罪、数额、情节、案件法律结构、案件社会结构
DF636(刑法)
2015-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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