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5-9512.2015.07.011

我国仲裁市场竞争法律制度的困境与突破

引用
仲裁已被公认为一种服务商品而可成为市场竞争的对象.我国仲裁市场竞争法律制度的缺陷造成了仲裁服务市场几乎处于地区分割的不竞争状态,同时排除了临时仲裁竞争和大量有仲裁能力公民的市场准入与竞争.我国仲裁市场竞争法律制度存在缺陷或陷入困境的成因是制定相关规则时缺乏科学民主的理念、立法技术水平不高、相关主体的个人或行业私念严重.加强我国仲裁市场竞争的主要意义在于能有效地改善政府职能和降低财政负担、提高我国仲裁服务者的竞争力、纠正行业不良风气并能提高仲裁公信力等.突破我国仲裁市场竞争法律制度困境的主要手段是要树立仲裁制定法主要为私法性质程序法的科学理念、移出我国《仲裁法》中大部分的仲裁机构规则并予以修改、引入临时仲裁制度和修订仲裁员资格条件规范.

仲裁、仲裁机构、临时仲裁、仲裁员、市场竞争

DF75(诉讼法)

2015-09-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95-104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政治与法律

1005-9512

31-1106/D

2015,(7)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