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512.2015.06.014
司法实务中的“法益”
法益乃是刑法的目的价值要素,客观主义的目的解释立场要求以法益作为刑法规范特别是构成要件解释的概念指标.确定法益的最直接、最有效方法是“归类定位”,即在明确类型性法益的基础上再进行个性化甄别.法益概念应在刑事司法作业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法益、构成要件、目的解释、客观主义、司法实务
DF611(刑法)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2014T70409;上海市高校一流学科法学建设计划的阶段性成果
2015-08-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4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