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512.2015.05.003
地方法治建设评价体系实证分析——以余杭、昆明两地为例
余杭、昆明两地是我国内地正式对外发布过法治指数的地区.两地在法治评估的主要目标、评估指标设计、计算方法、主导评估运行的主体等方面存在共性,在法治评估指标体系、具体指标选择的侧重点及指标权重、评估方法等方面存在差异.通过对两地评价体系的对比分析,可以发现主要存在三方面的问题:法治指标体系设计不够准确;指标体系内容和结构上存在缺陷;法治评估主体缺少中立性.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法治建设评估体系建构过程中,指标体系的设计应有明确的目标,评价内容上应突出地方特色,并逐步建立中立的社会评价机构.
地方法治建设、余杭法治指数、昆明法治指数
DF0(法的理论(法学))
2015-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26-32